清代之竹头木屑(清)佚名 -凯发官网入口
开,瞥然有气冲出。其人顿足曰:‘殆矣,殆矣!’即蜷缩地上,若甚畏悚困惫
者。顷之,忽如有气回入纸中,其人亟以手握纸,则已如前状矣。余辈咸觉可怪,
争问其故。其人悚然曰:‘汝等真大福人。余故能剑术,纸裹之中,乃剑也,向
出,必杀人始返。汝等前程远大,得无伤,已移于君家后山树木矣。’余辈咸怪
其语不清,次日入塾以语师,师曰:‘是极可怪,殆异人耶?汝等何乃交臂失之?’
亟偕诸童至后山观林木,则树杪枝叶,咸被削去。师及余等,咸大惊异。其人微
有须,若四十许人,今去彼时,已二十余年,而省视容貌,若不异前,岂非真有
道之士耶?”时制军子星吾太史,年方龆龄,亦亲闻之,因述于其友黄益斋观察
云。
◎张子青相国
南皮张子青相国,年已耋耄,而神气无殊少年。恭王问之曰:“君何修而得
此?”青相曰:“吾无他术,独能不用心耳。”恭王曰:“君真大能,位至军机,
而能不用心,洵是难得。”
青相最爱演戏。有僧虚舟者,日在其府中为戏提调,甚被宠昵。赶三尝谑之
曰:“有一僧死,见阎罗王,斥其戒律不严,僧极陈守戒清苦,可请验。王命剖
视其腹,则满贮青菜豆腐也。继一尼至,王斥如前,尼亦力辩,且引僧为例。王
又命剖视,则满贮稀粥面已。”盖北音稀粥,音近虚舟也。后被言官弹劾,逐虚
舟出都。
青相亦能自唱戏,花厅中无他陈设,帽架上置纱帽两顶,欲演戏时,即自戴
之。青相好梆子戏,京城梆子之盛由青相始。
◎诸葛亮
左文襄督陕甘时,闽人林寿图为藩司。林故工文字,雅好诗酒,并善谐谑,
文襄时招与谈饮。一日外间报某处捷音至,林称其神算,颇致佩服之意。文襄拍
案自诩曰:“此诸葛之所以为亮也。”已而文襄言及时人,颇怪自称诸葛者之多,
林亦拍案曰:“此葛亮之所以为诸也。”文襄恶其轻薄。后林调任某处,竟劾罢
之。
◎刚毅
刚毅尝于太后前荐其昔日抚苏时之中军王定扬曰:“王定扬竟是臣手下一个
黄天霸。”慈圣颇哂之。时荣相亦同召见,出谓刚曰:“黄天霸虽好,但只可惜
取那施百全的,竟是一个包袱脚儿如何?”包袱脚者,京师语,谓人满腹是戏,
口中却唱不出之谓也。刚闻之,甚以为恨。
刚尝于拟谕旁添“毋蹈积习”四字,以授仁和,而“蹈”书为“跌”。仁和
见之,乃取朱笔密点跌字四围,旁另添楷书一蹈字,始终未变辞色,时人皆服其
雅量。
◎集资造船
张荫桓至美,某领事上书,言旅外洋商民,愿集资造船,无事则商家运货,
有事则备国家之用。张据咨总署,总署谓恐轻易启衅,力驳之。已而张入总署,
薛叔芸出使英法,复申前说,张亦驳之。盖己所不能成之事,亦不欲人之成也。
◎人名簿
林文忠有记人名簿四册,分题“千古江山”四字,凡姓之第一笔为“丿”者
入千薄,第一笔为“一”者人古簿,“、”者人江簿,名下兼注号及籍贯,亦略
载其言行。
◎贿寇
道光末年,英军入扬子江。阮太傅家居,与其徒江寿民等,募资备盛礼,使
人馈其统带,为扬城求免。时西兵本无意于扬,扬遂得无恙。已而洪秀全兵至,
江亦贿之,如贿英之策,贼匪从旁去不入城。逾时又至,贼仍入城,屠掠无异它
处。而扬民恃有贿,故不迁,被难者愈多。江无以自白,遂投江中死。时丁俭卿
晏在淮安,亦欲为之,并先以枣子、栗糕、灯笼鸡子,盖取早立登基之意也,后
闻江死乃止。
◎辛丑直隶用款
回銮皇差,共用一百九十余万,内由外省协解七十八万,由赈捐项下提用五
十余万,善后局支出二十余万,南三府地丁银三十余万。每尖站报销二万八九千
至三万余四万不等,宿站报销三万八九千至四万余五万不等。
赔款八十万,暂向赈捐项下借拨。
陵差请部拨六十万。
省外抚恤教民款,共请二百万两,由京饷及北洋海防公费划拨,实津贴各州
县一百余万,其余七十余万,以十万作课吏校士之需,以十余万安置降匪,十余
万作还借地方公款。
◎度支杂记
近年户部,常时不过存银二百万两,每月放八旗兵饷四十八万两,虎神营等
又一百余万两,故所存之银,才足发三月兵饷。司计之臣,时时仰屋兴嗟。而联
军入京时,顿有五百万者,盖彼时以军需紧急,各省饷银,一时凑集,故有此数
也。
修颐和园,其款多出之海军经费,闻约计三千万两。其修理费则出土药税。
土药税每年有一百四十余万,归户部拨款者,才三十余万,余均归颐和园。太后
驻园时,每日须一万两。
醇王薨逝,修祠造坟诸费,咸由部拨,约共用五百万。祠中九连灯,开销九
万两,户部接内务府咨即付,不敢驳诘。
州县杂款,报销尤不可究诘。有尝任直隶之莱水者,言莱水每年收牛羊税约
得六百两,而才报十三两,而藩司署费二十四两,道署二十两,州署十四两,余
皆县官自得。又月领驿站费三百两,而由县给发不过五十两,则每年获数千矣。
又税契一项,年可得数千金,而向只报一百两。廷杰为藩司,欲令尽归官,县官
甚虑之,姑使人询天津何如。时某为天津,入见裕制军曰:“天津每年收税契三
万,而报销只列数百两。然津地冲繁,公私各费,皆取给于此。今若尽归之,将
以何给费?”裕制军曰:“藩司既必欲如是,吾亦不能与争,略增旧额何如?”
某令曰:“愿增为八百,不知可否?”裕曰:“可矣。”令欣然,于是莱水亦只
增二三百金云。
甲午、乙未,东征粮台报销费八万两。
凡京师大工程,必先派勘估大臣。勘估大臣必带随员,既勘估后,然后派承
修大臣。承修大臣又派监督,其木厂由承修大臣指派领价。时承修大臣得三成,
监督得一成,勘估大臣得一成,其随员得半成,两大臣衙门之书吏合得一成,经
手又得一成,实到木厂者只二成半。然领款极不易,必年余始能领足,分多次付,
每领一次,则各人依成瓜分。每文书至户部,户部辄核以无有,再催始少给之,
不如是则恐人疑其有弊也。木厂因领款烦难之故,工价愈大,盖领得二成半者,
较寻常工作,不过二成而已。
近来大工,如祈年殿,至一百六十万,太和门,至一百二十万。
内务府经手尤不可信,到工者几才十之一,而奉内监者几至十之六七。戊戌
因皇上将至津阅操,南苑亦预备大阅,造营房若干,报销一百六十万,而李莲英
得七十万。太后尝命内务府大臣购灯数百盏,此大臣自恃慈眷未行贿。已而灯入
内,内侍故污之以示太后曰:“某所办差乃若是。”太后亦怒曰:“毁之。”即
时取数百盏灯尽碎之,狼藉满地。即宣此大臣入,令其拾碎玻璃,拾毕始止。
大内费用,由户部拨交内务府者,同治四年一案,定为三十万两。同治七年,
又加三十万两。后内务府每年时向户部支取二三十万不等。至光绪十九年,户部
堂官奏参内务府堂官,不能撙节。时福中堂为户部尚书,兼内务府堂官,出奏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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