伤寒论注-凯发官网入口

  受寒三日,不见三阳表症,是其人阳气冲和,不与寒争,寒邪亦不得入,故三阳尽不受邪也。若阴虚而不能支,则三阴受邪气。岐伯曰:“中于阴者,从臂始。”故三阴各自受寒邪,不必阳经传授。所谓太阴四日、少阴五日、厥阴六日者,亦以阴经之高下,为见症之期,非六经部位以次相传之日也。三阴受邪,病为在里。故邪入太阴,则腹满而吐,食不下;邪入少阴,欲吐不吐;邪入厥阴,饥而不欲食,食即吐蛔。所以然者,邪自阴经入藏,藏气实而不能容,则流于府。府者胃也,入胃则无所复传,故三阴受病。已入于府者,可下也。若胃阳有余,则能食不呕,可预知三阴之不受邪矣,盖三阳皆看阳明之转旋。三阴之不受邪者,藉胃为之蔽其外也,则胃不特为六经出路,而实为三阴外蔽矣。胃阳盛,则寒邪自解;胃阳虚,则寒邪深入阴经而为患;胃阳亡,则水浆不入而死。要知三阴受邪,关系不在太阳而全在阳明。

  伤寒六七日,无大热,其人躁烦者,此为阳去入阴故也。

  上文论各经自受寒邪,此条是论阳邪自表入里症也。凡伤寒发热至六七日,热退身凉为愈。此无大热则微热尚存,若内无烦躁,亦可云表解而不了了矣。伤寒一日即见烦躁,是阳气外发之机;六七日乃阴阳自和之际,反见烦躁,是阳邪内陷之兆。阴者指里而言,非指三阴也。或入太阳之本,而热结膀胱;或入阳明之本,而胃中干燥;或入少阳之本,而胁下硬满,或入太阴,而暴烦下利;或入少阴,而口燥舌干;或入厥阴,而心中疼热,皆入阴之谓。

  太阳病,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,以行其经尽故也。若欲再作经者,针足阳明,使经不传则愈。

  旧说伤寒日传一经,六日至厥阴,七日再传太阳,八日再传阳明,谓之再经。自此说行,而仲景之堂无门可入矣。夫仲景未尝有日传一经之说,亦未有传至三阴而尚头痛者。曰头痛者,是未离太阳可知;曰行,则与传不同;曰其经,是指本经而非他经矣。发于阳者七日愈,是七日乃太阳一经行尽之期,不是六经传变之日。

  岐伯曰“七日太阳病衰,头痛少愈,”有明证也。故不曰传足阳明,而曰欲再作经,是太阳过经不解,复病阳明而为并病也。针足阳明之交,截其传路,使邪气不得再入阳明之经,则太阳之余邪亦散,非归并阳明,使不犯少阳之谓也。

  本论传经之说,惟见于此。盖阳明经起于鼻旁纳太阳之脉,故有传经之义。目疼、鼻干,是其症也。若脚挛急,便非太阳传经矣。阳明经出大指端内侧,太阳经出小指端外侧,经络不相连接。十二经脉,足传手,手传足,阳传阴,阴传阳,与伤寒之六经先阳后阴,先太后少之次第迥别。不知太阳传六经,阳明传少阳之说何据乎?细审仲景转属、转系、并病、合病诸条,传经之妄,不辨自明矣。

  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,十二日愈。

  不了了者,余邪未除也。七日表解后,复过一候,而五脏元气始充,故十二日精神慧爽而愈。此虽举风家,伤寒概之矣。如太阳七日病衰,头痛少愈,曰衰曰少,皆表解而不了了之谓也。六经部位有高下,故发病有迟早之不同。如阳明二日发,八日衰,厥阴至六日发,十二日衰,则六经皆自七日解,而十二日愈。夫若误治,又不在此例。

  仲景分别六经,各经俱有中风伤寒脉症治法。叔和时太阳篇存者多,而失者少,他经存者少,而失者多。阳明篇尚有中风脉症二条。少阳经只症一条而不及脉。三阴俱有中风欲愈脉,俱无中风脉症。以《伤寒论》为全书,不亦疏乎?上论伤寒诊病大略。

  卷一

  太阳脉证

  太阳之为病,脉浮,头项强痛而恶寒。

  仲景作论大法,六经各立病机一条,提揭一经纲领,必择本经至当之脉症而表章之。六经虽各有表症,惟太阳主表,故表症、表脉,独太阳得其全。如脉浮为在表,太阳象三阳,其脉气浮而有力,与阳明之兼长大,少阳兼弦细,三阴之微浮者不侔矣。头项主一身之表,太阳经络营于头,会于项,故头连项而强痛,与阳明头额痛、少阳头角痛者少间矣。恶寒为病在表,六经虽各恶寒,而太阳应寒水之化,故恶寒特甚,与阳明二日自止、少阳往来寒热、三阴之内恶寒者,悬殊矣。后凡言太阳病者,必据此条脉症。如脉反沉,头不痛,项不强,不恶寒,是太阳之变局矣。

  仲景立六经总纲法,与《内经·热论》不同。太阳只重在表症、表脉,不重在经络主病。看诸总纲,各立门户,其意可知。

  太阳病,发热、汗出、恶风、脉缓者,名为中风。

  风为阳邪,风中太阳,两阳相搏,而阴气衰少。阳浮故热自发,阴弱故汗自出。中风,恶风,类相感也。

  风性散漫,脉应其象,故浮而缓。若太阳初受病,便见如此脉症,即可定其名为中风而非伤寒矣。如寒风太厉,中之重者,或汗不出而脉反紧,其内症必烦躁,与下伤寒之呕逆有别。

  太阳病,或已发热,或未发热,必恶寒、体痛、呕逆,脉阴阳俱紧者,名曰伤寒。

  太阳受病,当一二日发,故有即发热者,或有至二日发者。盖寒邪凝敛,热不遽发,非若风邪易于发热耳。

  然即发热之迟速,则其人所禀阳气之多寡,所伤寒邪之浅深,因可知矣。然虽有已发、未发之不齐,而恶寒、体痛、呕逆之症,阴阳俱紧之脉先见,即可断为太阳之伤寒,而非中风矣。恶寒本太阳本症,而此复言者,别于中风之恶寒也。中风因见风而兼恶寒,伤寒则无风而更恶寒矣。寒邪外束,故体痛,寒邪内侵,故呕逆。寒则令脉紧,阴阳指浮沉而言,不专指尺寸也。然天寒不甚,而伤之轻者,亦有身不疼、脉浮缓者矣。

  太阳病,发热而渴,不恶寒者,为温病。

  太阳病而渴,是兼少阴矣。然太、少两感者,必恶寒而且烦满,今不烦满,则不涉少阴,反不恶寒,则非伤寒而为温病矣。温病内外皆热,所以别于中风、伤寒之恶寒发热也。此条不是发明《内经》“冬伤于寒,春必病温”之义,乃概言太阳温病之症如此。若以春温释之,失仲景之旨矣。夫太阳一经,四时俱能受病,不必于冬。人之温病,不必因于伤寒。且四时俱能病温,不必于春。推而广之,则六经俱有温病,非独太阳一经也。

  发汗已,身灼热者,名曰风温。

  此正与《内经》伏寒病温不同处。太阳中暑,亦有因于伤寒者,虽渴而仍恶寒。太阳温病,反不恶寒而渴者,是病根不因于寒,而因于风。发热者,病为在表,法当汗解,然不恶寒,则非麻黄桂枝所宜矣。风与温相搏,发汗不如法,风去而热反炽。灼热者,两阳相熏灼,转属阳明之兆也。

  太阳病,关节疼痛而烦,脉沉而细者,此名湿痹。

  上条不恶寒,是太阳变症;此条脉沉细,是太阳变脉。渴是少阴症,沉细是少阴脉,太阳、少阴为表里,故脉症相似也。然湿自内发,与外感不同。湿伤于下,与伤上者不同。故同为太阳受病,而脉症与总纲异耳。湿流骨节,故疼痛;太阳之气不宣,故烦;湿气痹闭而不行,故脉应其象而沉细。太阳之脉,从风则缓,从寒则紧,从湿则细,伤上则浮,伤下则沉。当因症而合脉,勿据脉而断症。如病发热、头疼,脉当浮反沉,是表症得里脉,故谓之反。如发汗多,因致痉而沉、细,与夏月中暑而弦、细、芤、迟,皆因症而然,不得概谓之反。

  太阳病,欲解时,从巳至未上。

  巳、午为阳中之阳,故太阳主之,至未上者,阳过其度也。人身阴阳,上合于天,天气至太阳之时,人身太阳之病得藉其主气而解,此天人感应之理也。

  欲自解者,必当先烦,乃有汗而解。何以知之?脉浮,故知汗出解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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